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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海曙区职工疗休养政策今日发布

海曙发布 2019-05-05

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重庆市万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等地,被纳入海曙职工疗休养目的地。这是记者近日从区总工会获得的消息。


小编摘取了文件中干货,这些都是你关心的哦!


1

疗休养的对象

本年度工会组织疗休养活动的对象以生产、工作一线职工为主,优先考虑长期从事有毒有害(或工作强度大)岗位的职工、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照顾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职工。企业单位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数量由本企业职代会讨论决定;其他单位参加疗休养人员的数量由本单位工会会商行政并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福利费情况,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领导干部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要严格控制比例,须经按级批准。

2

职工疗休养组织方式

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集体组织,统一安排,组织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生产任务等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一年一次、二年一次或者三年一次的组织方式;疗休养活动时间,一年一次的一般不超过5天(三个工作日),二年、三年一次的一般不超过7天。


各镇(乡)、街道总工会和区属各系统、直属工会及单独建立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组织实施疗休养活动;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部门,可以由上级工会牵头联合组团组织疗休养活动。

3

职工疗休养的地点及费用

为顺应广大职工对疗休养目的地多样化需求的实际,除省内休养外,选择二年一次或三年一次组织方式的单位,可组织职工赴宁波市对口支援帮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重庆市万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等地开展跨省疗休养活动。

为推进美丽海曙建设,促进区域乡村旅游发展,积极鼓励、倡导以走进海西乡村生态游为主要方式的职工疗休养,特别是到市、区重点推荐的民宿基地进行疗休养活动(名单另发),组织方式为一年一次

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保险费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应严格控制在每年每人2000元内,各单位年度疗休养经费总额不变,二、三年一次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疗休养费用凭我区定点旅行社或疗休养定点单位开具的发票从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科目列报“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企业职代会讨论决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4

2018年度海曙区职工疗休养承办定点单位


浙江飞扬国际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达人旅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康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宁波东方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宁波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宁波德造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国旅(宁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宁波大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宁波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宁波中青旅旅游有限公司

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一调整不仅可以促进职工疗休养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满足职工多样化的疗休养需求,还将对发展海西民宿经济、乡村旅游起到促进作用,从而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记者:唐慧晔 通讯员:郑轶文

微信责编:邬盈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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